首页 -> 学会介绍 -> 学会章程 学会章程

河北省硅酸盐学会 会员管理办法

发表时间:2023-11-14

【上一页】   【下一页】


河北省硅酸盐学会

会员管理办法

 

      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硅酸盐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,为规范和加强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。

第三条 单位会员的基本条件:

(一)从事建筑材料生产、经营、科研、设计及教育等;

(二)承认本会章程;

(三)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、事业、社会团体或由县以上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非法人单位。

第四条 个人会员的基本条件:

(一)从事建筑材料及相关的行业;

(二)承认本会章程;

(三)在建材及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
 

第二章 会员入会

入会手续。

申请成为本会会员需提供有关资料:

(一)单位会员需提供:

1、入会申请书;

2、填写“河北省硅酸盐学会单位会员登记表”一式两份;

3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
4、其他需要附的资质/证件,荣誉等。

(二)个人会员需提供:

具体见个人会员条例规定

第六条 入会审批程序。

(一)本会秘书处受理事会委托负责会员入会初审工作。

(二)会员入会经理事会审查批准,并颁发会员证。

 

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
第七条 会员权利。

(一)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
(二)有权向学会反映意见,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;

(三)会员可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;

(四)可优先优惠获得本会下列服务:

1、产业发展咨询;

2、行业协调;

3、信息及统计资料;

4、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;

5、行业交流与合作;

6、人才培训与交流;

7、其它服务。

(五)会员可免费在河北省硅酸盐学会网站上进行宣传;

(六)会员可优先获得本会内部发行的信息资料。

第八条 会员义务。

(一)遵守河北省硅酸盐学会的行规行约;

(二)遵守本会章程、履行本会决议、维护本会权益、承担委托工作;

(三)按规定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会议;

(四)按时交纳会费。

 

第四章 会员退会

第九条 会员有申请退会的自由。

第十条 会员如果连续2年无故不交纳会费且不参加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。

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学会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的程序。

(一)提交退会的书面申请;

(二)报会长办公会议批准;

(三)交回会员证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河北省硅酸盐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后通过执行。

第十四条 会员管理的日常工作由本会秘书处负责。


下载文章 : 1699947152., 大小 0 K

【上一页】   【下一页】

地址:石家庄市桥西区西二环南路128号  电话:0311- 8705 3255  邮箱:hbsgsyxh@126.com  邮编:050051